• 冰火与字母 - [读书]

    2009-10-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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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又体会到校园之好。上午11时准点,晃悠到大学食堂,吃一餐宜口便宜的饭食。随后,到教育超市径直往那深处书刊区域钻。那里,密布着四六级考试辅导书、医学专著,但也会有期刊杂志。作为杂志控,我会在那里徘徊并搓弄会衣角,待三五分钟后才决定买上一本。

    当然,这里也会有人文社科类新书。昨天,无意中一瞄便把上海译文出版社新推的《字母的尽头》给挑了出来。灰色书封,极薄且轻,里面还塑封着巴掌大小的软面抄。我不是很喜欢读小说,这会却迈不开步了。得承认,像这样闷骚的书名是会吸引到我的。这犹如没事自语的家伙,轻飘飘贱兮兮的扔了几根骨头,我却不得不去捡拾回来。此前两天,本书目前仅有的一篇书评在《上海壹周》刊登,题为《旅行要趁早》。书评里这样扯:

    “一名年届半百的广告经理安布罗斯·泽弗尔患上了绝症,面对灾难,他与妻子扎普(这个名字是个善意的绰号,因其从时尚界底部做起,Zipper即拉链)选择了安静面对。因他从小参观过父亲就职的报社,对制版印刷的铅质木质做的字母异常感兴趣,所以等到被医生宣布只剩一月时间的生命后,他立即翻出平时记录的草稿本,打算和妻子沿26个英文字母展开与之相应的26座城市的旅程。”

    当生命只有屈指可数的月余时,每个人都得重新布局。假若生命能被微缩到三十天,你会怎么做?能看到的是,作者安排安布罗斯按照字母表旅行26座城市。被架设上名头的旅行,意义算有了升华。可实际上,本书却绝非一本欧非大地的旅行宝典。换句话说,对城市的描述,作者是语焉不详的。他只是借了26个字母的壳,把故事情节揉萃而已。

    小说仅有154页,不消俩小时就阅完。按我的看法,该书不会红火,顶多是温情脉脉的遗终小品。想被这誉为“优美、时尚、幽默、聪明,没有一丝一毫的伪装”的小说所感动,你必须泪点很低才成。我也不觉得,这本书会提醒我们“旅行要趁早”诸如此类的无稽之谈。这书压根没表示出旅行之于生命的重要性。总体说来,旅行这事可望不可即,安布罗斯也只是瞎打误撞一般的闹腾扎普,然后在欧非大地上转悠。

    这篇小说唯一美的地方,是一个梦(P96-100)。其中的主角是骆驼,它“是人,是成功、丰衣足食的男人,有个聪明美丽正直的女人爱着他”。这似乎是作者的私念,有采访称作者梦想着去看看金字塔,在沙漠里骑骑骆驼。很有幸,他让笔下的安布罗斯体验了。因此,无论是中译本还是英文原本封面上,都有一只骆驼。“生生不息。死亡常在。爱火不灭。一切就是这么简单。” 

    继续说这超市。8年前我进入这所大学,那会我有点焦虑。焦虑的所在是,在忙愣无他的军训里,我不知道来这是干嘛的。要知道,上哪所大学、学什么专业这些事,很多时候是一堆的阴差阳错的综合作用。当我暴黑着脸挺着麻杆身躯时,我焦虑极了。

    这时候,我遇见了人生的第一位导师《火与冰》,作者余杰。这位北大才子、自由主义战士,这几年销声匿迹了,也不受人待见,不知道猫在哪个角落。可当年,这书给我的冲击莫过于哈雷彗星撞地球——句句铿锵有力,直面人生啊!这书,陪伴了我的大一上学期,成为一根精神铁棒,时刻敲打着我,带我见识这残酷的校园与变态的现实。后来几年,连续追踪他的作品,如《香草山》、《想飞的翅膀》、《铁屋中的呐喊》、《我的梦想在燃烧》等。《香草山》还能给俺一些感动,毕竟当年我喜欢玩写信、精神之恋的东西。其他的书,观感逐次降低,《我的梦想在燃烧》纯粹就是精神垃圾啦。

    当年,网络搜索到的信息有限。我扒拉出有用的信息,给他的北大信箱写过一封信。过了大半年,他有所回复。原来,他之前去了日本。回信中,他与我直面惨淡的现实,表现力一个愤青该愤的气势。现在,愤青与我绝缘。很多时候,我都一抹嘴再加几个呵呵一笑:莫谈国是,别提现实,不如一起打酱油、俯卧撑、躲猫猫吧。





    评论

  • 火與冰我已經不記得有什么內容了
    香草山是因為封面喜歡才買的。。。*捂臉*
    我記得當時看余杰的書的時候
    同時還看了孔慶東的
    更喜歡孔先生的文

    薄三郎回复kodokoja说:
    现在来看,这两个人都不是我喜欢的类型。
    2009-10-29 18:48:44